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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亲子鉴定适用的完善设想。亲子鉴定可能会造成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不利后果,亦有可能损害到子女的利益,法律制度怎么保障子女的利益不受损害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暴露了我国亲子鉴定适用的缺漏。..
13683316786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4-02-15 11:55:17 热度:163
由于亲子关系数量的日益增多以及DNA技术本身的不断完善发展,作为依托于其之上的亲子鉴定越来越得到广泛认可和信赖,从实践中具体的亲子关系诉讼个案中不难发现,无论是当事人或是法院对于DNA亲子鉴定作为辨明亲子关系真实情况的有效性作用也都予以普遍的认可。由此亲子鉴定在亲子关系纷争中所扮演的关键性角色已日益凸显。然而对于已得到如此普遍性运用的科学技术鉴定,目前在其适用的过程中却存在众多的法律问题,其中较为普遍的问题包括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情况下什么人可以或者不可以启动亲子鉴定程序;对于亲子鉴定可能会造成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不利后果,亦有可能损害到子女的利益,法律制度怎么保障子女的利益不受损害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暴露了我国亲子鉴定适用的缺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何家弘教授认为,DNA亲子鉴定增多作为一种社会显现而言并不奇怪,随着人们观念的开放,市场需求位增加是必然的结果,因而政府应该加强对行业的管理,如提高入门槛、加强资质审核等。而与此同时,随着亲子鉴定需求量的增大,在亲子关系诉讼中如何将其进行有效适用成为一个如易凸显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启动亲子鉴定的条件、主题,是否可以强制进行亲子鉴定,拒绝作亲子鉴定的结果等司法实践面临的各种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法院审案的权威性,因此尽快解决亲子鉴定在亲子关系诉讼中的适用问题是解决亲子关系纷争所引发的矛盾,乃至维护家庭、社会安定的迫切追求。
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可以吗,法院如何判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的主张成立。...
亲子鉴定的应用.亲权鉴定最初应用于鉴定可疑父母与子女鉴定的亲生关系,随着所检测遗传标记的发展,应用范围逐渐扩大,扩张到可鉴定隔代成员、同胞、旁系亲属间的血缘关系。母亲肯定为生母只怀疑父亲与孩子的关系标准的三联体鉴定:母-子-假设父组成为双亲鉴定,称三联体鉴定....
我国亲子鉴定法律关系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在亲子鉴定不断发展的今天,其不仅代表了科学技术的进步,但是更加检测了夫妻之间的情感。亲子关系的推定,是指在具备一定法定条件下,对其所生子女推定为父子女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
司法实践中亲子鉴定结论的应用。亲子鉴定是司法技术鉴定的一种,在证据学上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对于这一特殊的证据,要能够在诉讼中发挥证明作用必须具备合法性。要使亲子鉴定结论具有合法性,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鉴定程序合法,二是鉴定机构、鉴定从业人员合法。...